
出口代理
具体如下:
1、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;
2、代客户与国外采购商签订出口合同,制作形式发票;
3、代追踪合同执行程度;
4、按合同规定代制定出口单证(发票、箱单);
5、代报出口商检、卫检;
6、配合办理产地证;
7、配合办理出口批文手续;
8、代办理出口报关;
9、代办出口运输;
10、代办理出口收汇、结汇、核销;
11、代办理出口退税。
* 敏感产品的许可证
进口代理
具体如下:
1、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;
2、代客户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,制作形式发票;
3、代追踪合同执行程度;
4、按合同规定代制定进口单证(发票、箱单);
5、代报进口商检、卫检;
6、配合办理涉及进口所需要用的进口许可证(自动进口许可证、重工业进口许可证、进口机电证等);
7、配合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;
8、代办理进口报关;
9、代办进口运输;
10、代办理进口收汇、结汇;
11、代办理进口文件规档。
* 敏感产品的许可证
程序
各项业务的程序一般可分为交易洽商、合同履行和交货三个阶段。
1.在交易洽商阶段,首先由进口商开出需要条件,向出口商提出询查或经过中介商表达其购买意向,使有关“供应商”或“出口商”与其接洽,或由出口商直接向进口商提出洽销;然后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盘,经进口商还盘,并经双方函电往返同意“接受”,完成发盘,然后是成交,双方对买卖条件协议完妥,换文或签约,完成买卖手续。
2.在合同履约阶段,进口商方面的工作是申请进口许可证、进口签证,开信用证,以FOB,CFR或者CIF交货条件成交的洽船(订舱),以及FOB,CFR或者CIF等条件成交的投保水险等;出口商方面的工作是备货,境内运输,以FOB,CFR或者CIF条件成交的洽订船位,以CIF条件成交的投保水险,出口签订,商检和报关。
3.在交货阶段,出口商根据信用证规定。备齐装船文件于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结汇(或押汇)收回货款,或请银行托收货款(D/P,D/A);进口商应备齐提货文件,准备报关提货等事宜。
请联系:
邮箱:kj@aiicii.com
QQ: 28542434